/ 動保時事 /新北市民眾放養使動物受傷裁罰案例2024.01.29

新北動保處於2024年1月29日發佈新聞稿表示,三重有飼主任意放養犬隻讓犬隻遭受車禍而一眼眼球脫落,動保處認為飼主無力飼養寵物,此案依動保法處罰飼主1萬8千元並將飼主列入未來禁止飼養或認養犬貓的黑名單中同時沒入受害動物。

新北動保處也提醒民眾「寵物外出少一繩,車禍遺憾毀一生」,別為可以避免的疏失,帶來動物的傷亡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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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飼主因犯動保法32條之「飼主違反第5條第2項規定,使飼養之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情節重大且有致死之虞」沒入犬隻、動保法30條第1項第1款「過失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1萬5千元罰款,加上、動保法31條第1項第8款未植入晶片罰款3000元。

幼犬活力充沛,更需要好的防護(圖片來源:新北動保處)
新北動保處新聞稿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民眾陳情三重區一飼主放養,使小狗遭車撞到一隻眼睛掉出來,動保處認為飼主無能力保護寵物,使小狗受到傷害且有生命危險,依法沒入犬隻並送醫,經手術移除脫出的眼球及休養後,目前已無大礙,在動保處等待新的家。全案依動保法處飼主1萬8,000元罰鍰並列為黑名單。動保處提醒「寵物外出少一繩,車禍遺憾毀一生」,飼主務必用牽繩、箱籠保護寵物安全。

日前一名三重區民眾於家中聽見小狗慘叫,竟見小黑狗左眼眼球掉出眼眶,拖著眼球一邊竄逃一邊尖叫,滿地鮮血場面驚悚如恐怖片。並聽見飼主說「小狗前幾天已經被機車撞到,今天又被汽車撞到」。因為飼主沒有牽繩,一開始欲以「一手抱狗,一手騎車」的危險方式要帶狗就醫,後來又換成「沒有門的外出籠」,最後是民眾看不下去,提供牽繩協助送醫急救,且飼主因不願負擔過多醫藥費,於隔日即要求小狗出院。

動保處隨即至飼主家中查看犬隻並送醫,幸好小狗除眼部傷口感染外,並無腦震盪及內出血情形。黃姓飼主於陳述意見時表示「不知道牽繩會斷掉、要罰就罰不是沒錢」,動保處評估飼主一週內使寵物車禍兩次,飼養觀念及責任感不足,依動保法第32條「飼主違反第5條第2項規定,使飼養之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情節重大且有致死之虞」沒入犬隻,再依第30條第1項第1款「過失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1萬5,000元罰鍰,加上未植入晶片處3,000元罰鍰,全案共處1萬8,000元罰鍰,並將飼主列為黑名單,未來將不得飼養及認養特定寵物。

新北動保處呼籲飼主,寵物就像小孩活潑好動而馬路如虎口,除了不可放養外,開門或上下車時應隨時注意寵物動向,或隨時握緊牽繩,避免憾事發生。如飼主未善盡管理責任導致犬隻或用路人受傷,除違反動保法外,可能背負民、刑事責任,不可不慎。

飼主帶狗外出不拉好牽繩有可能造成憾事(圖片來源:新北動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