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動物好是不夠的,避免虐待動物是不夠的,讓牠們住在更舒適、更寬敞的籠子裡是不夠的。不論你是把動物當食物吃、當衣服穿、當成娛樂、還是教學教材,動物權益的真諦不是給他們更大的籠子,而是讓籠子徹底消失。
那些人類食用、做實驗、獵捕、誘捕、或者以任何放是利用的動物,牠們的存在除了對人類有好處以外,對牠們自己有更重要的意義存在。牠們不僅僅是存在這世上,而是有意識地存在,牠們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件是有感覺的。任何動物的生命對牠們自己來說,都是重要的。
尊敬動物並不是仁慈的行爲,而是正義。
為動物發聲並不等於與人性對立;要求他人平等對待動物,其實就跟為人類爭取平等權益一模一樣。動物權利運動是人權運動的一部分,並不相斥;以反人權為由抗拒動物權只是話術罷了。
公平對待要求的並不是更寬敞、更乾淨的籠子,而是沒有籠子;不是回歸傳統畜牧,而是完全消弭生鮮肉品交易;不是人道獵殺或誘捕,而是徹底根除這些野蠻的行為。
記錄告訴我們,所有的革命運動,都要經歷三個階段:衝撞、討論、執行。而要實現第三階段「執行」,需要我們的熱情、努力、心意、知識。動物的命運就掌握在我們手裡。
如果放棄動物研究代表有些知識我們勢必無法習得,那就別學了吧……我們註定要得的那些自然疾病,我們沒有資格免疫。
在理想的世界裡,人不會為了自己的利益而養動物,就連寵物都不養。
即便我們得承認,若停止使用動物做實驗,人類將會面臨的傷害,要比目前實驗動物所遭遇的痛苦來得更大,但是若不完全廢止 (實驗動物的使用),動物權的見地將仍有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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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 / 紀揚今 校正 / 蕭人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