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種與共生 /【針對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原住民狩獵相關(會台12860號)聲請釋憲案 動物保護組織 聯合聲明】2021.03.19

「狩獵文化」絕不等於「狩獵權」
祈請大法官衡平考量原住民族文化、生態保育與動物保護法益,以維護族群和諧與生態環境

針對原住民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相關司法判決之釋憲聲請案,司法院大法官將於4月做出解釋,一槌定音成為歷史性裁判。動保團體聯合為此案中最弱勢的動物發聲,向大法官們及社會提出呼籲:狩獵行為不該是任何特定族裔與個人的「權利」,憲法平等保障各族群文化與台灣生態環境,希望大法官們衡平考量原住民族文化與生態保護法益,才有利維護族群和諧與生態環境。

各動物保護組織聯合主張:

一、「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和「環境及生態保護」同為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基本國策所保護之法益。「狩獵文化」絕不等於「狩獵權」,不同族裔各有其狩獵、漁獵方式,因此國家甚至國與國間聯合之區域組織,共同研擬出適當規範,管理任何族裔及國家間的狩獵、漁獵行為,絕對有其必要!

二、「文化」乃人類社會因應周遭生活變遷所調和展現出的生活方式,因此「文化」乃不斷流轉變遷的過程,世界各民族文化均隨環境變遷與社會發展而演變流動,生態環境為全民共同生存之所恃,因此狩獵、漁獵行為規範制度需明慎;包括獵人資格、獵捕方式、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獵捕期間、獵捕區域、回報制度與科學監測等,皆需因應野生動物保育現況及觀念調整管理制度。

三、保育類野生動物本受特別之保護,依法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等,遑論開放特定人士之狩獵。我國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為尊重原住民族文化,已開放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得以進行獵捕、宰殺一般類及部分保育類野生動物,倘再允許全面開放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原住民族無異擁有全面開放之狩獵特權,此將違反憲法平等及比例原則。

四、基於轉型正義,大法官應檢視憲法對於原住民族的地位、政治參與、社會經濟權利,是否仍受到不平等待遇,但不應讓轉型正義建立在對野生動物保育及生態環境造成不可逆轉且不符比例原則之傷害。

五、 國家對原住民文化的尊重和維護,並非保障任何人之狩獵「權利」,而是呼應憲法對多元文化的肯定。傷害任何生命都不該是任何人的「權利」,縱使法律允許宰殺利用經濟動物,亦須兼顧動物福利的維護,落實屠宰作業規範,而科學家利用動物實驗的監管機制亦然,故狩獵、漁獵之相關監管規範亦當如是。

動物族群之弱勢絕不亞於任何族群,懇請大法官們將原住民族文化與生態環境保護、動物保護法益天秤衡平考量,以維護族群和諧與環境生態。

共同聲明團體 (55個組織陸續增加中,排名不分先後):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關懷生命協會、世界愛犬聯盟、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台灣愛狗人協會、亞太小動物獸醫師聯盟、臺灣巴克動物懷善救援協會、PETA ASIA 亞洲善待動物組織、台北市愛動物教育協會、台灣動物保護法律研究協會、台灣浪浪驛站動物緊急救援協會、毛小孩德格之家、鳥語獸躍、. 宜蘭縣浪孩協會、台灣浪愛不流浪關懷動物協會、台灣愛兔協會、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南投縣關懷動物協會、台灣動物法律扶助協會、台東縣關懷生命協會、花蓮縣動物權益促進會、新莊動物保護協會、台灣樂活動物協會、素易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寵物友善環境發展協會、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寵物友善環境發展協會、臺中市蔬食台灣促進會、台灣NOE行動組織、社團法人台灣愛貓協會、純素世界倡議聯盟、新北愛護貓狗社、新北阿基歐毛寶貝樂園、台灣海龍王愛地球協會、台南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烏漆媽黑收容所、幸福狗尾巴友善動物協會、永和河岸Tnvr、毛孩樂土、社團法人臺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維根新聞、Taipei Animal Save、Vegan Girls 女孩生活誌、 Vegan藝世代、Herbibobo、台灣大學關懷生命社、.社團法人素行生命能量協會、臺灣友善動物協會、傾聽,浪浪、臺師大動物陣線、靜宜大學尊重生命社 (連署邀請增加中…)

新聞聯絡人: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
▸林岱瑾 0972-302-319 / 02- 2236-9735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
▸姜怡如 0953-850-303 / 02-2738-2130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研究員
▸陳宸億 0919-169-713

針對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原住民狩獵相關(會台 12860 號)聲請釋憲案
動物保護組織 聯合陳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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