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種與共生 /新北河濱違法菜園私設鳥網通報事件2023.01.22

長期在新北河濱捉紮的楊愛媽,前陣子通報了有菜園私設鳥網的訊息,而動平會也通報新北市動保處與高攤處請求協助處理,避免有更多鳥受害。

根據愛媽描述,在2022年12月31日時路過河濱時經過一個菜園,透過芒草的縫隙看到有兩個很大片的捕鳥網,捕鳥網上掛著兩隻奄奄一息的鳥兒;愛媽趕緊找路到鳥網架設處把鳥解下,後來兩隻解下來的鳥兒,都離開了那個鳥網設置的現場。

之後一連幾天,愛媽都會特別注意鳥網情形,果然,每次經過都有鳥掛在上面....而在前陣子愛媽看到網上抓到了一隻有野鳥繫放腳環、鳥的狀況不佳,於是請動保處協助處理;動保處帶回鳥兒後不久聯繫愛媽-----那隻鳥兒已經死掉了。

後來愛媽請高攤處重視這個問題,高攤處表示這些菜園都是違法設置的,其實每一陣子會派挖土機來清除這些菜園,但挖土機一離開,那些菜農又會回來種菜、同時為了防止犬、鳥等破壞菜園或作用,除了架設鳥網外,也會使用獸鋏等非法工具防止農損.....

愛媽提供的現場相片
民眾私設鳥網、獸鋏都是違法行為

無論是平日又或是秋冬候鳥來的季節,任意架設鳥網,都可能會讓這些本土或是來訪的動物受到傷害或死亡;未經申請,民眾設置鳥網,不論是刻意捕捉 /  防止鳥類危害農作,都可能違反野保法19條規定,可處六萬以上、三十萬以下罰鍰;若是捕捉到保育類鳥類,更可能面臨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

如果你發現有人非法架設鳥網或其他非法獵具(如獸鋏等),都可以聯繫當地動物保護或野生動物管理機關檢舉!

有更多友善動物的避免鳥害的替代方案

農民為了防止鳥害,除了架設鳥網外,過去甚至也有使用農藥毒鳥等方式處理(但這是非法行為!)農傳媒去年10月有一篇專文《田間鳥事好困擾 農作物鳥害常見防治對策》中,有提到一些不傷害鳥類的防鳥害對策如:聲光驅趕、物體驅趕(如使用反光繩、旗幟等)甚至架設猛禽棲架也都是值得嘗試的方式。

而當面對這類案件,若你對眼前動物、場所並不熟悉,可依照環資中心的《野鳥救傷停看聽》的建議:「立即通報當地農業單位,不要自行貿然解網,避免造成鳥類受傷,也避免發生財產毀損糾紛。」。(《野鳥救傷停看聽》這篇有許多面對傷鳥的應對方式,值得一讀)

相關法規
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19條
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以下列方法為之:

一、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

二、使用毒物。

三、使用電氣、麻醉物或麻痺之方法。

四、架設網具。

五、使用獵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

六、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
未經許可擅自設置網具、陷阱、獸鋏或其他獵具,主管機關得逕予拆除並銷毀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相關罰則請見野保法第41條、第49條,野保法全文也請見底下延伸閱讀。

延伸閱讀
稻田上的風箏》動平會2014.08
這篇是過去動平會分享過的談論人道防鳥害的一篇文,值得回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