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斷開鎖鍊:翻轉籠鍊犬的未來 /不當籠鍊飼養至死-籠鍊犬的悲歌2023.01.07

近期不當籠鍊飼養造成動物死亡的判決

這陣子有一個新的籠鍊犬相關判決:竹縣新埔有人籠練飼養黑狗一隻,每日24小時以鐵製狗鍊繫頸並連接鐵籠,未提供充分伸展、活動,使用安全、舒適、透氣且保持適當鬆緊度之項圈,且未適時提供充分之戶外活動時間。而飼主在2022年2月某日,未餵食飼養動物就前往其他縣市,未對狗狗提供飲水與其他照顧後死亡。

該案經檢舉後進入司法程序,最後飼主因犯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相關法條見文末),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當籠鍊飼養犬的悲歌

你眼前的這張死亡黑狗照片,時間、地點都與上面判決案例照片無關;但相同的,都是不當籠鍊飼養、疏於照顧造成動物死亡的例子。

這張照片是我們過去田調時的紀錄----根據拍攝者描述,一隻死亡的鍊犬就出現在眼前,而飼主竟然也是在田調小組告知之後,才知道他養的鍊犬已經死亡。

如我們在籠鍊犬「我想有個真正的家」專頁引言說的:

發現臺灣各城市鄉鎮都可見到籠鍊犬。飼主看待牠們如同工具,將牠們關鍊起來,以負責看門(包含果園、鴿舍、工廠等)、防盜、吃廚餘、作伴等,有些飼主甚至忽略了提供乾淨且足夠的飲水與食物,以及必要的遮陽擋雨設備和足夠的活動空間,導致這些狗兒逐漸衰弱、罹病,甚至死亡。

一起嘗試改變ㄊㄚ們的生命

不論是上面的判決又或是你眼前這張照片的個體外,不當籠鍊飼養案例一定更多,我們能阻止這樣的悲劇持續發生嗎?

或許在你周遭所看見的那隻精神狀況不好、排泄物好多天都沒清、碗中也沒有食物與飲水的籠鍊犬,就是下一個因不當飼養而死去的個體。(上述情境的照片,你都可以在〈底枷〉裝置與影像展看到,目前這個展覽在新北市毛寶貝生命教育舉辦中,1/15日就要截止了,展覽細節你可以看文末的資訊喔)

而如果你有看到圈養環境與動物狀況極差的不當飼養籠鍊犬個體,請通報動保單位或團體。而若你看到不符合動物福利狀況的圈養情形(您可參考我們先前分享的「籠鍊犬的動物福利五大領域」、「籠鍊犬的動物福利評估指標」兩篇作評估),或許可以先嘗試與飼主溝通,要求飼主改善飼養環境,這些不當籠鍊犬的生命,也許會因為你的舉動而有翻轉!

希望未來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

懇請持續支持我們的翻轉籠鍊犬募款專案

而動平會今年依舊會以行動持續宣導、倡議、家訪不當飼養籠鍊犬案例,也歡迎您支持我們的「翻轉籠鍊犬生命」的募款專案(衛部救字第1111364622號)

 

【相關法規】

  • 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
    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提供適當、乾淨且無害之食物及二十四小時充足、乾淨之飲水。
    二、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適當及適量之遮蔽、照明與溫度之生活環境。
    三、提供法定動物傳染病之必要防治。
    四、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
    五、以籠子飼養寵物者,其籠內空間應足供寵物充分伸展,並應提供充分之籠外活動時間。
    六、以繩或鍊圈束寵物者,其繩或鍊應長於寵物身形且足供寵物充分伸展、活動,使用安全、舒適、透氣且保持適當鬆緊度之項圈,並應適時提供充分之戶外活動時間。
    七、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
    八、有發生危害之虞時,應將寵物移置安全處,並給予逃生之機會。
    九、不得長時間將寵物留置密閉空間內,並應開啟對流孔洞供其呼吸。
    十、提供其他妥善之照顧。
    十一、除絕育外,不得對寵物施以非必要或不具醫療目的之手術。
  • 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五條第二項 、第六條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
〈底枷〉影像與裝置展在新北市毛寶貝生命教育園區

動平會2022年8月到十月間,在雲林台西舉辦的〈底枷•海口黑狗兄〉影像與裝置展結束後,當時展示的影像與裝置都轉移到「新北市毛寶貝生命教育園區」於2022.12.04~2023.01.15跨年展出!而這次在毛寶貝生命教育園區展出的的主題,除了「不當籠鍊犬主題」外,也更增加了黑狗認養宣傳的區塊!希望多一些曝光,狗狗們都能有多一些機會可以「抵家」!

展覽資訊:

  • 地點:新北市毛寶貝生命教育園區(板橋區板城路28-1號)
  • 展覽期間:2022.12.04~2023.01.15
  • 時間:週二至週日 10:00~12:00 & 14:00~16:00